財團法人國立臺中高工文教基金會
翁有來校友清寒學生獎助學金申請辦法
104/2/5
一、本校翁有來校友為獎勵家境清寒、品學兼優、努力向學之學生,
助其完成學業,特訂定本辦法。
二、名額及金額:
每名金額5,000元整,共計15名。
三、申請資格:
(一)家境清寒者。
(二)上學期學業平均達70分以上,無大過以上記錄者。
四、申請文件:
(一)獎助學金申請書。
(二)前學期之學業、德行評量證明。
(三)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一份。
(四)義工服務8小時證明
五、申請時間:每年3月初由文教基金會秘書處公告,
各科及進修學校協助提出申請並進行初審,
申請表暨相關資料請於三週後送本校圖書館二樓彙整。
六、審核及頒獎:
(一)本基金會組成之審查委員會複審。
(二)得獎學生擇期頒發獎助學金。
七、本辦法經董事會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網友個人意見,不代表本站立場,對於發言內容,由發表者自負責任。